工作六天会给我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5:52:12
我在一家刚成立的做食品保健的公司做文案,刚一去了他没和我说有三天的试工期,说好试用期三个月,每月1800加饭补车补下来2100左右,双休,如果加班可以调休。可我进来干了六天后他告诉我我的前三天是没工资的,是在试用期。而且没休一直在加班,问他加班费给多少他也说不清,说再申请吧,而且合同也没签。为他我在这里非常累,说是三个文案,就我一个天天写,主要的部分还都是我干了。累的我生病了都不可以休息,头发每天掉头发一掉一大把,我想辞职,可是我怕他不给我工资。
请问他会给我工资吗?如果不给,像我这样没合同的我该怎么告他,去哪告他?
什么时候签,经理就说他也不知道。

只要付出劳动就应该给工资.这是劳动法的规定.
但要走上法律的程序,就要收集到足够的证据.
你先把你上班打卡的,能证明你上班的的东西,其它文案以前的工资收集到,到劳动局去投述一下,六七天的工资,我想公司应该会给的.

打工就是这样,又累,还不讨.我都好想辞职,但自己又是那种安于现状的性格,所以就一直拖着.现在自己为了不无聊,就在拍拍,有啊和淘宝开了一家叫时尚仙女屋的网店,做些兼职来排解郁闷.

LZ不管怎么样呢,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心情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像我一真拖,错过了很多,而且还后悔.

按法律正规的公司都会给的,就你描述的,你所在公司并不是很正规,也就不要奢望了.没有欠合同并不可怕,因为在法律上你们已经构成的雇佣关系,在法律上他是要对你的劳动付出报酬的.
如果你还想在这里做下去就要忍耐了,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即使你真的不想做了和他们打官司,吃亏的还是你,打官司是很耗费精力和金钱的,一般的个人承担不起,就算最后你赢了费用要公司出,但前期费用是需要你垫付的.

应该是给的
合同也是要签的

去劳动局搞它

基本上是没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