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与前妻共贷的房子,协议离婚后,房归男方,和他再婚后继续还房贷,那这个房子属于我们的共有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25:32
我和爱人结婚三年,在结婚前他的房子是与前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但协议离婚后,房子归我爱人,但贷款由他自己偿还。和他再婚后,因为生孩子,我一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我父母每月给我一千元生活费,等于是我的工资。不久前我爱人已经把贷款的钱全部还清,如果现在我和我爱人离婚,那这个房子有我的份吗?(房贷是12万元,共15年还清。04年的房子,丈夫是05年初离婚,我和爱人06年再婚,现在还有不到8万元尾款,前不久还清了。)
广东胡律师:
那个房子在他与你婚后还的贷款你可以分一半,婚后你爱人还的贷款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你们婚后还贷全部是他一个人还吗?如果是的话,这房子就等于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你也参与了还贷,那就是有你一半咯
最关键是看看房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在2006年后,新的二证合一后的产权证书 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后所出的这部份钱可以按共同财产处理,但决断不是平分一半。他的产权要大于你的。
你们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不管是不是用你爱人一个人的钱还得贷款,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离婚的话你应该得家庭财产(包括房产)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