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伤手术后,伤口未缝合单位嫌费用高要求换一个诊所治疗。我有权拒绝并要求单位继续支付医疗费用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3:13:26
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我再补充一些:1。不是国有正式职工但有合同,2.工伤是一定的,3.费用都是现金支付的,今天是第四天,费用共交了3000多元却是交了5次(单位是一个在郑州西郊较有名气的单位)。

1、工伤保险的定点医院,是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并签有协议的,你单位无权选择。
2、工伤救治费用,如门诊医疗费等等,都是先由单位垫付(或由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待认定工伤之后,由经办机构报销的,也不用你单位掏钱,你单位大可不必这样。
3、你单位出现这种行为,一是可能你认定不上工伤;二是可能你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三是可能你单位怕超过伤、亡指标,打算瞒报事故。
4、单位的要求,极不合理,你有权拒绝。
——我的回答和分析,您满意吗,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