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判给妈妈,生父要认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04:08
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我被法院判给了妈妈,现在生父要认我这个儿子.我想问问如果认了有什么样的后果?不认又有什么样的后果?
谢谢各位朋友~~~~我主要想知道在法律上有什么责任之类的~~~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
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上来讲你判给你的母亲只是你母亲拥有你的监护权而已,你的父亲并没有丧失了做你父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不存在你认不认的事,更不会有什么后果,理不理睬他是你的权利

我已经从法律上说了啊

人不人你都是他的儿子,没有什么可怕的后果的,人吧,你毕竟是他的骨肉啊。

认吧。毕竟他是你的亲生父亲,不过,那么长的时间都不认你,他还是很狠心的,就当做是一个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好了。

认了以后可能要承担你父亲老年时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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