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纳税人发生销售旧固定资产纳增值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04:34
我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09年变卖一批使用过的旧车,请问缴纳增值税吗?相关规定是什么?谢谢!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据我所知:只要你的售价不超过原值是不交增值税的,如超过按3%减半征收,具体的你还是再问一下国税,这样才稳妥!

销售金额的4%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如卖的旧车金额是100元,则应纳增值税=100*4%/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