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们的财产怎么分?她该分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0:39:35
1992年我们结的婚,但没领结婚证。当时我父母给了我价值20多万元的资产,.到2005年,总资产有50多万元。2005年我们领的结婚证。到现在总资产有80万元。因感情不合,我们要离婚。请问我该给她多少钱?

一、《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你们从92年开始已属于事实婚姻,92年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现在总资产有80万元,按法律规定如无其他因素,你的配偶将可以分得一般即40万。

就论05年到现在也有4年多的时间了,何况事实婚姻从92年开始,除了你家给你的20万以外,应该为各一半,当然还存在其他的因素,同时协议离婚的话,对方放弃的话,你就可以少给了

双方一人一半,因为在未领结婚证之前,你们已经成为事实婚姻,双方的经济是属于共同财产。

这个可以交涉啊,看她贪心不贪心,这钱是谁赚的?为啥离婚?谁的问题导致离婚?比如有外遇的一方就要经济上损失多点。没有错误的话,多拿一点喽。

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