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应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54:17
我租别人的房子,因某条款同房东发生争执,房东就打电话叫来打手,进屋就砸货架子,砸坏两个后,我前去制止,打手将我摁倒在地拳打脚踢,致使我面部、眼部多处受伤。在我被打过程中,家人给派出所打电话,警察立即赶到现场,警察从右门进打手从左门逃跑,警察问怎么了,家人说你们看看吧,架子给砸了,衣服给踩了,人也给打伤了。房东说我们没打,警察说没打人家的脸是怎么了。打手呢?我们家人说从左门逃了。警察说马上去医院治病。
问题补充:到医院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住院治疗,打手也去医院住院。因他没伤只两天就被医院撵出,他又到社区卫生室起了6000多元的药费单据。派出所第二天开始调查。证人说房东找的人进屋就推到了两个货架子砸碎了玻璃,他就叫房东赶紧把它弄走,这时听到身后有打架声,转身看见我和打手撕扯在一起,他们就赶紧拉开了,没看见谁打谁,只看见我脸上有伤,没看见打手有伤。派出所调查后进行了调解未成。此事发生在2008年12月29日。到2009年2月26日我向派出所提出对打手进行治安处罚申请,2009年3月5日后打手也到医院起了一个假诊断书交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在3月12日又对证人进行调查,这时证人说看见双方相互撕扯着拽着头发,其它和第一次笔录基本一样。派出所据此对双方进行治安处罚:打手500,受害人300。我敬请各位法律师傅以及社会各界朋友,这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否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如果不是,我应如何办。请各位指导或给予评论。敬请分神,深表谢意。 派出所的处罚是否合理?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情况证人证明你们双方是在撕打,派出所的处罚是合理的,除非你能找证人证明对方是入室来对你进行故意伤害,还有你对对方的假诊断书有异议要求鉴定,找到有利于你的证据就去法院对房东和打手进行起诉。

法律这东西很僵硬,但又有太多人为因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