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信用卡诈骗,请教各位如此情况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04:32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于5月12日委托信用卡办卡中介办理信用卡,但是本人于7月2日发现给我办理信用卡的人在我不知名的情况下,套现了以我的名义办理的信用卡的共5530元钱,按照诈骗的标准“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至今已经逾期一次,对我的个人名誉和信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本人怕办卡人消失匿迹,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假装请他吃饭,之间我报了警,某某派出所出的警,当时录口讯的时候是以经济纠纷处理。并且让我们去某某刑警队立案,我去了某某刑警中队,但是不予立案,原因:不属于管辖范围.叫我去案发地某某某刑警队,我得到的结果一样:不属于管辖范围.我不知道咱们人民警察是做什么的,我是人民我有困难找警察,没人管,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想请问你,这件事警察能否处理?我已经咨询了5个律师,这个事情就是公安局管理的。司法局监督公安局,我是人民,平民百姓让我告“御状”?什么年代了?
在有我想请问法律人士,这个事情我去法院起诉,包括起诉费用所有费用需要多少钱?去法院有没有管辖的问题?我去哪个法院起诉?
银行也不是那么好说的,毕竟是我委托人办理的,所有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现在我就是想问问我去公安局派出所刑警队解决还是去法院起诉比较好?
还有我想问情到底刑事立案部门是刑警队还是派出所?
我到法院起诉全过程(包括所有的费用)需要多少钱?

最快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媒体,曝光司法部门的渎职

这是银行的责任·你付什么钱·
谁套的 谁负责··因为这不是你本人意愿的操作行为,你只有打电话到银行提交申请说明情况。有人盗用信用卡。这是你现在必须做的,这个由银行银监部介入调查,这个属于银行卡诈骗罪!

法院告

哥们,你只有认倒霉。人民警察不管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委托方套的现。也许是你本人呢?

但是有一个证据很重要,那就是你自己签的字(信用卡领用合约),就证明了你和银行的领用合约已经达成。

这样的问题,唯一的方式就是你把钱还上银行;
银行无责任;委托办卡本身就违法,因此说诈骗没有意义,只能说疑似诈骗,除非你掌握有力的证据,再去公安局,才会有用,没有的话,尽快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