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内容只写向某某人借多少钱和期限为一年,现已超过还能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43:53
借款时间为1996年10月,到期时要向借款人索要,可借款人已躲藏起来,不见踪影.

一楼是律师吗你?
对方找不到不能起诉吗?不能缺席判决吗?

建议楼主不要起诉了,没用,最好协商处理。

找不到人你怎么起诉?我们这有几个老板破产跑了,留下一堆借条,十几年了,没回来过,人都找不到你怎么去起诉他!倒是有一个良心发现,有钱了回来还了!这种事情,你是可以去起诉,但是不会有结果的,除非金额特别大!

可以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有可能会被驳回起诉。最好有证据能够证明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对方找不到的事实。

借款到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诉讼时效是两年,即到期后两年你不要就不保护了。你有证据证明他在借款到期后或者借款期间就下落不明吗?如果能证明胜诉机会大。下落不明就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告上法院!!!
威武.....

能啊。只要有欠款事实。就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