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申请劳动仲裁 n+1的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3:07:40
我在目前的公司供职了6个月,我的试用期是2个月,公司一直没有和我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今天公司突然说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资要降1000元。公司说如果不同意就算自动离职。

首先,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根据事实的劳动关系,即你是否在公司工作了,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你和你们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已经从你上班第一天起算起了。
其次,试用期是应该算在劳动合同关系之内的,就是说,试用期的期限也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
最后,关于你的问题有两种方法解决,途径都是劳动仲裁。
第一:强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赔偿6个月延迟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6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照事先约定执行。
第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赔偿6个月经济补偿,并且赔偿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字可以参考劳动仲裁部门的清单!

试用期到期时你就该要求公司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对合同内容不同意,那就另谋出路。

N+1是啥意思,我看你可以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从你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如果不签合同,就要支付2倍工资了 哈哈

不合理,劳动仲裁申诉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