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干了,难道还走不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19:08
我暑假在一饭店打工,一个月后因为身体原因要离开,老板说你离开需要在十五天提出才允许,法律规定的,真的有这回事吗

法律规定,不足半年的无须提前半个月提出
而且你那个是饭店,又不涉及保密

一般都这样,,有的厂要你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才放你走。。。不然私自离职是拿不到工钱的。。。

这种又不是正式的工作,没有签合同什么的吧?那样的话就不用啊!!

他给你过你薪水了,你管他怎么说
如果你要走,他用这个借口没按规定把这个月的薪水发给你的话,
你可以去告他,暑假打工 肯定没跟你说签合同,和交纳三金的,
你可以去告他,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搞的他怎么死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