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算不算检察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47:58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比如负责政工、财务、信息系统等工作的公务员,算不算检察官?有没有制服和徽章?如果过了司法考试但仍然不负责检察业务的呢?

回答
(一):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员中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公务员,一种属事业编制的,还有临时工(有时还有借调、挂职的)。检察官全部属公务员,负责政工、财务、信息系统等工作的人员不需具备检察官资格,但检察院科室(处局)之间的人员经常轮岗,所以这些科室(处局)的人员中往往有一部分也是有资格的。
(二):在检察机关中工作的人员,通过了司法考试,还要经单位检察长任命,才可任助理检察员,以后经人大任命可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和检察员均称检察官(书记员不属检察官)。
(三)如果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被任命为检察员后,即使不负责检察业务,也一样是检察员(除非是退休、调离或特殊情况被免掉)。
以上回答请参巧。

检察官法第十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其他检察院工作人员也是有制服和徽章的,但不是检察官,过了司法考试也不一定是检察官,检察官还需要经过其他考核和录用

《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和在检察机关从事行政、政工等工作的人员。但有些从事行政、政工等工作的人员也是经过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官,有些是没有经过人大常委会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