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实婚姻离婚需要那些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02:02
我现在的男朋友与以前父母介绍的女友为事实婚姻,婚后关系一直不好,现有一子,双方都同意离婚,问一下,象他们这种没办结婚证的婚姻,“离婚”需要那些手续?如果他们都同意离婚,但是没有采取任何程序的条件下,我这方可以跟他登记结婚吗?会不会算“重婚”?
希望得到有了解法律方面的朋友的详细解答

你对于事实婚姻的理解也许是错误的。
1、婚姻法上的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他们应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关系。
2、同居关系的解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解除也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将双方财产分割后,自行分开就可以了。
3、因为他们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重婚问题。

不算重婚。最好是要他们可以双方签订一个分手协议,协议订好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就可以。他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好在他们签订协议后办理结婚登记

以上回答太精彩了,这就是你要的答案!不算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