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监这样处罚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20:33
我们是IDC公司,专门做服务器托管和租用的,有合法资质,有一个客户租用我公司服务器开了裸聊室,这个我们一点都不知情。并且我们和客户也按照规定签了合同和入网保证书,还有客户身份证。其实这个客户只在我们这里租用了10多天,在这10多天内网监获得了消息(我们也不知道客户做啥),但是过了几天这个客户换了租用的地方,换到法国了。现在网监要罚款,说是根据:、利用国际互联网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现在要罚款1.5万,但是我看了行政处罚法,积极配合调查等,可以从轻处理。我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网监这样处罚合理吗?怎么才能让少交点。因为我们也是无辜的。

少交点只能走后门了
那个人托管的时候说他是做什么的啊,合同里最好写上应用
这也有可能是个套,你的竞争对手毁你呢
总之,正规经营,不要什么都接啊,接了就是麻烦

处罚合理。你们作为设备供应商、理应积极配合客户需要。不是一租了之

走后门可以少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