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22:54
2007年8月我从南京来常州工作,因为是作美发行业的,有幸进入常州知名品牌<小海发型>工作,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黑暗的人生从这刻也就开始了
当时是在小海发型一家门店进行应聘和试工,试工就让我试了一个星期<免费帮小海发型工作一星期>然后才到文化宫小海发型公司人事部报道,签定合同。
因为之前门店打电话给总部说清楚有人过来报到,进到总部找到人事部,一个叫孙小茵女的接待我<后来才知道是副总>,问明我情况后让一个叫毛乐的女的接待我,
叫我填写了一份工作简历资料后,并对给我说,小海的合同期是三年,在这其间发型师每个月公司收取伙食费144元,压金5000元,培训费3000元,并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
注意:她用手指向合同签名处让我签字就对了,我说我看看合同在签行吗?她说,你想不想进小海工作,我说很想,她说想就签合
同跟你没关系的,要了也没用,想进来工作就签别人也是这样的,签完字后。
我说合同给我一份好吗?她以公司印章暂时不在,让我先去工作,
以后在给你,《当时很想进小海工作就没想这么多事
现在想想,合同上写些什么你不知道就签字,又不给你一份你又行,是不明白法了还是自己傻> 离职后问孙小茵要压金她不给还说没这回事。
从2007年8月份开始到2009年4月份工作其间小海,公司没有任何福利 没有任何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因为每个月15号发工资,拖欠15天工资也不给我
其间小海发型公司每个月又扣除伙食费144元,每个月压金 最高500最少200<因为是拿提成>
这件事情绝对真实,放到网上就是想让懂法的朋友帮帮忙,提供法律援助 帮忙要回压金,而且在小海工作的人员都存在扣压金的问题,
我以前工作的门店同事们现在还在扣,他们和我一样同样想得到法律援助 你们可以去采访事情真实性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若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收取你五千元押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与核实。他剥夺了你的这项权利。另外,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有权保留一份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如你所述,合同根本没有社会保险的内容因此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押金的收取是违法的,合同也应该是双方各一份的,但是如果 那份合同真的是没有盖你们公司的章的话,那份合同也没什么用。
不过不用怕,《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14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我不知道是你自己辞职还是你公司炒了你,因为这还关系经济补偿问题。还有你公司没有帮你买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其实现在又很多单位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