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毕业生户口迁回青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9:10:03
大家好,我是青岛市区原籍学生,因为去省外读书户口随之迁移到省外,于09年7月16日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在海尔路人才交流中心确认迁回信息。原籍房产证不是我的姓名,派出所开有迁出证明(手写证明有公章,收费后没有相关发票,我要过)派出所有迁出的相关记录,我确认过。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时,已经同意我迁回原籍,并开据相关派遣证明。可派出所的人以房产证人名不是我为理由不同意我迁回,也拿不出任何不同意我迁回原籍的相关政策证明。我该怎么办?

你去找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啊!
如果产权人就是户口的户主,那产权人同意你迁回(同意你迁回必须有产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还必须有手印)你就可以拿着以前的材料去派出所迁回应该就没问题了!
如果产权人不是户口的户主,那你还要找户主同意你迁回才行(也要拿同意迁回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