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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01:04
有一个人,把他的QQ号写成我的真名,还有我的手机号,固定电话,家庭住址,都给写在他的资料上,下面还备注,说些毁坏我名誉的话。让别人都来找我,还加所有我们这里的人,我该怎么办?我想知道,我去法院起诉他,这些证据可以吗?

据我所知,要把网络上的东西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先公证。
因为,网上的东西更新,删除很容易的。

那你就把有关资料立即下载下来,找公证处公证应该就可以了。具体的可以问问律师。

肯定的告诉你,你可以起诉他!

但法庭上讲究证据,网上的东西,你想保留证据的话,要用截图软件把图片截下来,到时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