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1月以后在辽宁营口购房进户用不用交煤气管网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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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看辽宁台新闻得知 省政府早在08年10月就发布公告说 购房人在08年11月之后办理入住的就不需再交煤气管网费 它属于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 已经含在房价中 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沈阳 抚顺等地都已经禁收此项费用 已经收取的也全额返还了 但是营口怎么还在收取呢???
据说营口各小区物业是受市财政局的委托收取这项费用 省政府是执行国家政策 并且都已经明文规定大半年了 市财政局有权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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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不用交的,但是现在已经盖完的 营口的商品房在审批的时候煤气管网费的收费项目还没有取消,它在盖房之初就把每户的煤气管网费交到煤气公司。现在一下子就取消了它的损失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它还要继续收取。在煤气管网费取消之后审批的商品房就不用交了。如果你现在的房子还要求你交管网费,你可以到物价部门去举报它,物价局会给它一个整改时间,在整改时间内返还违反规定收取的管网费,如果逾期不返还物价局会根据规定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是违规收费的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