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昆明地税的公务员待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11:35
想问一下,关于昆明地税(包括周边的县城)的具体待遇,比如,公务员第一年实习期大概有多少钱,转正后每年拿到手的总数大概有多少钱,福利什么的等等,越详细越好,多谢了:)
特别注意一下,我问的是昆明地区(包括昆明下辖县城),可以的话您说详细一点,非常感谢。

不加灰色收入 3W左右

我个人认为工资待遇国税没有地税好,为什么呢,比如现在的工资改革,地税局和省一级的国税都改革快2年了,但是州市级、县区级的工资还没有被中央落实下来,所有收入数字都缘于最基层,但是待遇差得很多,如果你要进国税,就进省局或者总局,以下的都没意思,没有哪个领导把最基层的税务人员的待遇放在心里。
阳光工资实行后待遇,工资都是和职务级别挂勾的,一下子打不了那么多字,公积金是按比例来算,有些地方12%、有些是10%、有些是20%,都按各个地区和部门来定的。奖金嘛都没有了,是不准发的。
各分局之间的待遇当然有差别,昆明最好的是在高新区。
目前税局内部公务员和下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

  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工作经历的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试用期执行定级工资,工资综合拟确定职务、工作时间等因素按照同等条件人员低一档确定。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你确定你能上了??真的确定了???很难的,你先考虑怎么混进来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