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虐待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21:03
是亲生的,天天打我、骂我、侮辱我,让我给他们钱,他们从来不给我买东西,我自己给自己买点东西就气死了,不让我看电视、看报纸、交往朋友,长这么大,没给我买过衣服,没给我照过相

穿她们自己以前的呗

虐待未成年人是指经常以殴打、冻饿、限制人身自由、侮辱人格、强迫超体力劳动、有病不给医治的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折磨、迫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父母虐待子女与偶尔打骂子女性质不同,虐待来成年子女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一、虐待行为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即长期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如果是偶尔打骂子女,不能视为虐待行为。

  二、虐待行为发生在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本成年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三、实施虐待行为的动机是多方面的。例如重男轻女、嫌弃子女呆傻、身体残疾、嫌子女妨碍再婚、非亲生子女、嫌子女学习成绩差或有小偷小摸、撒谎的不良习惯等。

  未成年人出生后,享有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照顾的权利,抚养未成年人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虐待未成年人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利,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我国法律规定对虐待行为处理如下:

  一、虐待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60条规定处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行为导致未成年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虐待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受虐待的未成年人要求处理的,可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对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父母虐待未成年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此外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条的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居委会、村委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依照《刑法》规定,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即被害人到人民法院对虐待行为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追究虐待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未成年人受到父母虐待的,还可以主动到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用法律保护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