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入学1年后转专业有什么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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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转学。
(一)确有专长(须附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或其他高等学校学习者。
(三)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助学习成才,且申请者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本人学习努力,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各科成绩都在及格以上,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平均录取分数;
2、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各门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外语、数学、计算机等,具体由转出系根据教务处的有关规定确定)的成绩达到良好(80分)以上。
第三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系和拟转入系审核同意、主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转入其他学校者,由本人申请,经两校同意及两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并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管理部门将批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的公安、粮油部门。
(三)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并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转专业时应通过转入系指定的课程考核;从非外语专业转入外语专业,还需经过外语考核,考核包括审查高考时的外语成绩及入学后外语课程的学习成绩,并经面试合格方能办理。
(五)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转专业。
第三十四条 修读课程和缴纳学费。
(一)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总学分数,方能毕业。系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经认真审查后,可有条件地(同一课程,学时数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相同或高于)承认学生原学专业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二)学生转专业时,一般可编入同一年级;若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有3门以上(含3门)必修课、限选课未修或考核不及格,则编入下一年级。
(三)转专业后,若转入专业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者,则须补交当学年学费,以后,则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转专业,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