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打官司费用由谁出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36:02
是原告交,胜诉后,被告再支付立案费。
常见诉讼如何收费
一、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
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3)其他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4)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的比例,向当事人征收案件受理费:
① 不满一千元的,每件收取五十元;
② 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每件按4%收取;
③ 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每件按3%收取;
④ 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每件按2%收取;
⑤ 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元的部分,每件按1.5%收取;
⑥ 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每件按1%收取;
⑦ 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5)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收取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
(6)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收取三十元至五十元;
(7)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
(8)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9)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
其他诉讼费用: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份额不满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