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建设公司在一次施工探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44:06
吉化建设公司在一次施工探伤结束后,探伤仪器的探头中的放射源因自动关闭设备失灵而脱落,掉在施工现场的雪地上。因探伤的工人没有遵守操作规程,因此没能及时发现。该放射源被路过此地的吉化职工宋学文误认为钥匙链捡起,放在兜里长达九个小时,最终导致其失去双腿和左上肢。吉化公司支付了50万元的医疗费,给宋学文分了一套14平米的住房,每月给宋400元生活费。因就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宋学文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被告除先已支付的治疗费外再赔偿48万元。
问:1、法院为什么这样判?
2、如果被告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首先 我个人认为你说的这个设备 是伽马源 对身体危害特大
国家相关部分批示 出现伽马源泄露 5分钟之内 疏散方圆2公里人群 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当地机关在2小时(事故未处理)之内上报省级相关单位,省级相关单位直接上报ZY.地方单位及时扣留施工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
因为这东西危害太大!拿了9个小时还没死掉,原因很多
可能伽马源的辐射小了 也只有这一种可能!

开玩笑,为什么没过错,是被告的东西,不保管好,掉出来都不知道,不要探伤的工人坐牢算好运.还害人家伤残,如果多几个人知道他们也辐射,不知道算被告命大,要不告到被告破产都赔不完.肯定不只吉化职工宋学文一个人辐射过,还有几个人的被辐射的,你要想想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可是大事,上电视,被告肯定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