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2004年举行结婚仪式同居后开商店,盈利交给女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45:44
2006年8月男和女及其家人买房,男交定金3万,余下女方支付。2006年10月领结婚证。2008年离婚,问男对该房屋有多大比例的权益??能否分到一般的财产?

房子应该是婚前财产,要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两人共有的,那就是一个一半,要是一个人的话,也可以分到一些,因为男的毕竟交了三万,这个证据是很重要的哦.

补充一下:
买房后男方还投入1万装饰。
男方能否以同居的收入买房为由,请求平分房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