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可否直接结转至销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59:02
总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要求苏州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制造成本按照标准和实际产量来结转,不足部分的制造成本直接转销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请问依据大陆的会计准则可否这样操作?谢谢啦!(台湾那边根据国际准则可以这样操作,可是据我所知大陆这边的制造费用都是全额结转到成产成本的,企业会计准则里好像也没有这样的说法)

呵呵,制造费用分为很多哦,比如材料费,人工劳力费,而这些又有直接的和管理人员的,在大陆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将直接材料费及直接人工(只生产工人)等归为劳动成本,但是中层管理者及办公人员的成本是不记入内的.
但是,会计法里好象有一条,如果只外资企业,可以按照外资的核算方法,但是结果必须是符合国策的.
像他那样,似乎更准确点.(仅供参考,成本块,不熟悉)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