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公司有没有责任对我们的财物丢失进行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27:55
2009年07月17日下午4时左右,我所在的是公司<成都靓点婚纱摄影工作室>.17日的下午经理叫我们去拍外景婚纱,他便带领我们开车来到双流县公兴镇一处拍摄婚纱照(他开车),此时为正常工作时间,我们工作人员拿到摄影器材和一些给模特的补妆用品,并没有拿随身携带的挎包和背包(里面有财物).因为实在拿不到那么多了.正好下大雨,我们便在一处房子里避雨.过了半小时左右,我们回到停车的位置,此时发现车后座右窗以被砸烂,随行工作人员的包被洗劫.一共掉了4个包包其中包括我本人的.随后便立刻驾车到公安局立案.我们丢失的东西金额加起来上万元,而且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出现的这种事.

工作期间,如果受伤,可以算工伤,用人单位应予以一定补偿,

没法律规定,工作期间随身财物被盗,算工损....

还是等公安机关处理吧.毕竟不能证明你的经理与偷儿是串谋的.

如果被盗的是公司的财物,经理是否可以说是你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要你赔偿?如果当时经理说过东西太多,包先放车里,那么,他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现在你想什么都没有用,只能等破案。

刑事案件要赔偿等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