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如果要退出股市,请问要几个步骤和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2:16:07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预计第三年仍然连续亏损的,董事会应及时作出
  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公布年报后,凡属连续三年亏损的,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
  有关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暂停上市后,可以在45天内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宽限
  期以延长暂停上市的期限。宽限期自暂停上市之日起为12个月。
  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或者其财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其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终止上市的公司应当预先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并于
  终止上市后,向投资者有一个全面的交待。
  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的,可以在年度报告公布
  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证监会受理申请后,应当提交有关机
  构审核,并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证监会还就《办法》发出通知,明确了目前已在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公
  司恢复上市交易和终止上市办法。通知指出,公司应在今年4月30日前公布2000
  年年报,未在此期限内公布的,证监会将终止该公司上市。公司2000年度盈利
  的,在年报公布后,可申请恢复上市,申请获证监会核准的,可恢复上市;未
  获核准的,可向交易所申请6个月的宽限期。公司年度报告公布之日起45天内未
  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公司2000年度亏损,或财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在年报公布后45天
  内,可申请6个月的宽限期;不提出申请的,或在45天内交易所未接到公司申请
  的,终止上市。经批准给予宽限期的公司,其2001年中期报告必须审计。中期
  盈利的,再获得自中期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的宽限期;中期亏损的则终止上市。
  再次获得宽限期的公司,2001年度盈利的,可申请恢复上市;2001年度亏损或
  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