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后交强险怎么办退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43:25
是按汽车报废回收证明的时间,还是按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的时间计算应退费款?
因为汽车自依法报废注销之日起,不存在保险的实体,保险已没有实质的保障作用,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按常理以报废回收证明日期退费?比如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的退款办理都是以回收证明上的日期计算退款金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综合上述:合同解除之日即按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的时间计算应退费款。

  退保流程:
  1、交强险退保时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2、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
  3、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
  4、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缴的保险费金额,减去保险已生效的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收取的保费,剩下的余额就是应退给您的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应退保险费=实缴保险费-应收取保险费。退保的关键在于应收取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月计算,保险每生效一个月,收10%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应该是按退保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