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挂靠国家今年会有什么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40:09
对于挂靠,国家会出现什么样的政策啊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建造师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建设部组织起草并印发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所列“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中包含的“(七)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十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两条款,明确定义建造师挂靠行为属于法规禁止行为。
同样,挂靠行为存在于其他实行国家执业资格制度的行业中,如建筑师、岩土师、造价师、会计师等等,无一例外成为违法挂靠的重灾区。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颁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其中《第十四条》所列的“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如下材料”中包含的“(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对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及升级需要相关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形成了硬性规定。
中小企业在资质申请时,多采用不聘用执业资格人员而只使用其注册证书,给予一定费用的方式,于是衍生了建造师挂靠行业。

政策???没搞错吧?这是违法的,只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公开的秘密而已,国家不允许挂靠的,挂靠期间如果你和那家挂靠公司出了事,你打官司都没地方去,不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自2005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已有资质企业按照新资质标准进项完善,到2017年1月1日开始达不到新资质标准的企业将无法继续承揽施工任务,各个地方正在筹划具体实施细则。
随着新标准的实施,对建造师等执业资格人员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要求及管控越来越严格,拿上海举例已经发文要求对人员重复注册,人证分离等违规行为作出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建设系统注册人员可全国联网查询社保,后续类似于一级注册建造师跨省注册,社保无法查询到的情况将不复存在,后续可能陆续出台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