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 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22:43
甲乙共谋杀害丙,结果到约定的时间乙由于妻子的劝阻没有去,而甲把丙杀了。我知道是属于共同犯罪,甲属于故意杀人即遂,但是乙怎么判罚?

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没有问题,乙与甲共谋杀害丙,说明其有杀人的共同故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乙属于犯罪的哪中型态呢,首先说不是未遂,因丙乙被杀死,完成了犯罪构成的所有要件,达到既遂:乙也不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乙只是自己未前往,并未阻止甲去杀死丙。
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首先甲乙二人共同预谋在先,乙有故意杀人的故意,甲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致丙死亡,这种结果并不违背乙的意志,并且他是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甲乙有共同犯意。甲将丙杀死,乙明知但没有劝阻,放任此结果产生,同时也是希望此结果产生。故此为共同犯罪既遂。量刑上根据行为情节的严重/参与的程度等有所不同。

想问一下一楼的,如果乙经妻子劝阻之后改变了杀死丙的意志呢?即不希望丙死。那么不就是甲杀死丙,违背了乙的意志?因为这并不是他希望发生的结果啊。

不属于共同犯罪的六种情形中,有一种是这样的,有共同犯罪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