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无追索权是什么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5:55:12

票据贴现后,如果票据到期付款方无力支付票款,贴现银行不能再向原提供票据方追索。该风险由银行自己承担。

  一、票据贴现无追索权是指票据贴现后,如果票据到期付款方无力支付票款,贴现银行不能再向原提供票据方追索。该风险由银行自己承担。

  1. 贴现到期,贴现银行作为持票人,在汇票背面背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在“委托收款凭据名称”栏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连同汇票向付款人办理收款。

  2. 贴现银行在追索票据时,对申请贴现的持票人在本行开户的,可从其帐户收取。

  3. 贴现申请人帐户余额不足时,应按照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贴现申请人未在本行开立帐户的,对已贴现的汇票金额的收取,应按《票据法》的规定向贴现申请人或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参考资料http://baike.haosou.com/doc/4811239-5027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