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需要赔偿女方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49:45
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3年了,曾经堕胎3次,
现在女友提出分手,还要我赔偿身体上的损失。
还带了他的父亲到我家 意思上的 出了口气
我应该赔偿吗? 怎么陪?

问题分手也是她提出来的,我没有在什么方面得罪达,突然间说分手的
我就是看了堕胎次数太多了,我想对她负责,但她平均一个月就跟我说一次分手,为了一点点的小事,我跟她磕头,相逼似自杀来要求她不要把分手轻易的说出来,3年来平均一个月说一次分手,不管生日,过年,都会说,
我也受不了了,所以这次她提出分手我就同意了,也不想去再去找她和好了。
但我又好像有点良心上的不安一样。但事情被她闹得这么大,两个人是和不好了。

要赔!是男人就该负责!
你是男人吗???????

道义上,她和你在一起几年了,还为你堕胎,作为一个男人,你应该为她做些补偿。
法律上,你没有赔偿这个必要性。
当然,赔不赔偿主要靠你自己的意愿。

当然哦,你让她堕胎3次,这不是对她身体上的伤害吗,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伤害,一般女性多次堕胎,以后想要孩子很难的,你让她堕胎3次,不是加重她精神上的负担,老兄啊,你和你女友ML的时候,为什么不带安全套啊,所以归根结底,你错的很厉害啊,你可以跟她说,每个月支付她一定的生活费用,直到她结婚,生孩子之后,就停止支付,这样可以吗,朋友,建议你以后如果和女人ML时,戴上安全套,这样就能防止问题发生了,祝你好运。

恋爱是一种一般的社会关系,不是一种法律关系,不受法律调整

所以,只从法律上讲,你没有任何赔偿的义务,即便对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但是,从道德上讲,你让对方堕胎三次,是严重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给予适当补偿从道义上讲是应当的。

不管在恋爱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各种变化,只要没有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就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

不过按照你的叙述,这样的恋爱还是不要再坚持了好,双方都闹成这样了,就算和好了,感情也是不稳定的……
出于道义,希望你还是给予一定的合理补偿。

法律上没规定要赔,单个人感觉你还是应该补偿一些吧

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 有何必再折腾 是她先提出分手 可能是在一起时间长了 有句话叫“和久必分,分久必和” 有的时候分手容易 可是分了以后再想起在一起的那些幸福生活就不免会伤心落泪 男人还好一点 女人就不一样了 分手了 什么都没有了 堕胎对女人的身体伤害很大 一般一次就不得了了 更别说是三次 可能是你们在一起她厌倦了 不防小分一段时间 也许还能挽回你们的爱情 当然如果不能的话也不要勉强 就潇洒的分手 你若觉得对她愧疚 就适当的给予她一定的赔偿 但不宜太多 因为法律上没有这一条 这知识你道德上的 没必要太苦恼 爱情是要相互理解的 祝你们早日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