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手术后昏迷不醒病危当事人应做何处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3:36:13
我一亲戚(刘某)在砖窑厂上班时与同在砖窑厂上班的崔某发生冲突,崔某拿起砖头砸向刘某,而且是连砸数次,恰砸在太阳穴上送至医院时已昏迷不醒做完颅内手术后一直(事后至今25天)昏迷不醒,昨天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单。而肇事者却一直在逃,这样的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置崔某?他们上班的砖窑厂又该负什么责任?跪求法律人士救援!!!

1.崔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警方会追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若符合下列第三项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广东胡律师:

崔某属于“故意伤害罪”,不仅要承担刘某以下民事赔偿,还要根据刘某的伤情被处以3-10年的刑罚,找不到崔某的话,砖窑厂先按工伤赔偿来治疗刘某的病,然后向崔某追索: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找当地警察局插手准备好相关资料,找好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1.肇事者必须做出赔偿,如:医疗费用,精神损伤费都必须由肇事者承担的.
2.此也可视为工伤,因是在上班时间,也是在厂里面发生的,所以,厂方也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医疗费用,营养费等等.
3.如果已经买了劳动保险的处理起来比较方便些,而且厂方感觉压力会小,也会乐意去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
现最重要的是将情况跟当地的派出所反映,也就是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