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因狐臭而辞退员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46:08
有个男性朋友在夜总会做服务员,最近公司以他狐臭的理由把他辞退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非走不可,是否有赔偿?如何计算?谢谢。
问题补充: 并没有签定合同,这是普遍现象,那该如何操作相关事宜呢? 从何做起. 再次感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没有签合同的话,那单位还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找证实双方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譬如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都可以证实。

不合法,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应要支付你男性朋友解雇他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和夜总会签合同那就不行,,但是我估计夜总会肯定是没正经的合同,你也不要去和他们纠缠了,夜总会都是不讲道理的地方,现在治你朋友那病用不几个钱,还是处理一下,免得以后事多,,顺便说句,,万事想开,也许他辞退了你朋友,你朋友会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那。。。

快速回答
1.不可以,违反劳动法,属于歧视。
2.如果非走,是你们单位要给违约金
3.要给1个月工资
4.按照你男性朋友在夜总会的年度干得长短,来计算,1年可以得到1个月补偿,2年两个月,类推。。。。
5.没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你朋友要求其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夜总会无权任意解雇。。。。。

最简单,找老板谈一次,把我说的打印出来给他看看,如不服,就去找劳动部门仲裁。。。。。劳动部门还会给他罚款。。。。。

一得堂主 我很大一部分快乐在于可以给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免费法律咨询。。。。。。。

去他麻痹,给我砍,这样就把你给辞退了
带些人 把他家抄了~~~吗的

  虽可依法主张,但却成本不低。治好了对工作与生活均有好处

  1.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