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26:30
男方患重大疾病,已得病十余年。夫妻感情不好,但考虑男方有病,需要照顾所以没有离婚。现在女方也患慢性病,无法照顾他人。孩子已成年,也愿意赡养两为老人。女方现在想离婚,可以吗?
男方也是慢性病,现在也还在治疗,维持中~期间孩子的读书费用等都是女方出的,女方也愿意一直照顾男方。但是,男方脾气暴躁,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没病前,女方就打算离婚,只是决定时查出男方有病,所以没离。照顾了十多年。由于治病家里已无积蓄,只有一套房产。以前有两套,男方治病卖了一套。多余的钱也都给了男方。
肯请大家帮帮忙 ,给点专业性的建议。女方可以怎么做,法院会怎么判呢?
男方是比较自私的人,不想离婚。动不动就发脾气,找麻烦。觉得自己病了,什么都理所应当,不希望家里人过的好。家里人都不敢说话,孩子也快成家了。女方不是不想照顾男方,只是生活在一起自己也快活不下去了

仁至义尽了,感情又破裂,可以提出离婚,离婚以后涉及到很多事情,比如父亲的生活起居照顾,赡养问题,你是否再成家,以及再成家后的子女问题和赡养问题等等,多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但身体有重大疾病不能作为离婚理由,法院也不予支持。感情破裂才可以作为正当理由。

可以 想离就离吧 你做得已经挺好的了

换个角度想 男方太爱女方了 不想她跟着受罪 想她离开了就会幸福
这样的呢 女方还舍得离开么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