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孩要求结婚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0:41:16
我有一个男性的朋友他和他以前谈的一位女朋友相处了三个月后来分手了,分手一个半月后那女孩说她怀孕了,我这朋友一直想说服她把小孩做掉,但是那女孩一直没有做,而且后来我这朋友交了新女朋友,感情很好,现在那女孩身孕都七个月了,她说如果不结婚就去单位闹,而且他们家人几乎每个礼拜都要和我这朋友吵一架,而且要求赔赏,而那女孩则要求必须结婚否则就去我朋友单位闹。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能够通过法律解决吗?

那你朋友一定输定了

没有相关的法律途径,因为没有任何约束,你朋友不需要和她结婚,她去单位闹你朋友也不能采取措施,只能靠协商,如果闹到法庭你朋友吃亏,因为中国一般以情治法,同情弱者,没有证据证明你那朋友一直想说服她把小孩做掉,而那女孩不同意,有证人也只是旁证,没有实质效应,就算证明是这样了,女方有权利把孩子生下来,而且男方必须为孩子负责人到18岁,也就是抚养费,而且如果孩子有什么事男方也必须负责人,比如孩子生病,上学,事故,钱和责任必不可少。你朋友可以放心那女孩是不会得到赔偿因为他俩的关系不受保护,但让你朋友记住一点,不管怎么样,是他理亏,如果他要上法庭,他会比女方先上法庭吃的亏多,你朋友只可以上警察局约束你女的,有没有效果就是一说了。
而且有一点是,如果你朋友死后,那孩子有权继承一部分财产
最后我最为女生再说几句,说实在你朋友真的不应该,既然在一起过就证明是爱过人家,既然上过人家,就应该负责人,既然知道那边孩子还没有打掉,就不应该害令一个女孩子。不管怎么样,是他自己自作自受,而且他应该负责人而不是逃避。

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是要告诉大家,这是一个教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