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这个情况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46:40
两人因为发生口角,之后动手撕拉,结果导致其中一人脸部淤青,膝盖骨骨折,另外一人没有任何伤势。但是据了解受伤的一方经常酒后发疯骂人,但是其并不动手伤人,或许因为以前脑部动过手术有一定的后遗症,酒后骂人行为不受其大脑控制。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需要开刀手术,我想问另一方属于故意伤人吗?(两人认识,且是邻居,据了解很多邻居看到把那个酒疯子都不会搭理他)

构成故意伤害罪,造成骨折即构成了轻伤,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害人有过错(酒后骂人),对伤人者可酌情从轻处罚,如果赔偿了经济损失,处罚会更轻些。

广东胡律师:

另一方属于过失伤人,虽然如此还是支付受伤人医疗费用。

已经算是故意了,因为醉的一方受伤,如果没事的这方受到醉的一方受打成重伤,也不属于故意,只属意外,总之去法院咨询下吧

不是故意伤害 只是属于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