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报考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教育考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15:48
我是08年毕业生,农村户口,至今没有就业,大学的时候户籍在家没有转,毕业后曾到我们当地的人事局报道了,我的档案在什么地方我不还清楚。大体情况就是这些,我有资格报考吗?请明白的人 说下,谢谢了!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4年7月29日后至1991年7月29日前出生)。其中,退役士兵须是二十五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侧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2007年以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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