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手中指、无名指各断两节为10级伤残,在广西桂林工作应该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29:03

右手中指、无名指各断两节应该为9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您好:
1、依据国务院《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以上为国家规定,地方规定 一般不会低于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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