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大学如何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39:51

学生因病或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有证明材料。请假审批权限的具体规定如下:
(1)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
(2)请假三天以内,由二级学院副院长审批;
(3)请假四天至二十天,由学生处审批;
(4)请假二十一天以上,由主管教学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