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不景气国企的工人,由于工资太低,想做生意,可以停薪留职吗?或者有别的什么更好方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28:39
听说现在已经没有停薪留职这种方式了,不知道是不是?想趁自己还年轻,想去做点生意,已经有好多年的工龄了,所以又不想辞职,我该怎么做,才能既出去做生意,还能继续保留我的工龄,国家有这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吗?
还有,原来厂里给交的各种保险,我以后该怎么处理?
好像是没有停薪留职了,因为现在人多,就业难,国家就不太管了这方面。看来没有2全的办法,现在就这个形势了,不过要做就去做,不会比工作差的!各种保险以后也没人管了,这个还得自己,如果你做生意了,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没有专业技术和特殊能力,建议直接申请内退,拿笔钱做点小生意都是不错的选择,而且,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比较麻烦,而且还需要向原单位缴纳工资的20%作为劳动保障金。
停薪留职是指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允许生产岗位的剩余人员离职,自谋职业,企业停发工资的劳动法律行为。
它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具体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它只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国务院最新《企业停薪留职指导意见》
一、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
但是,鉴于要求“停薪留职”的多数是有一技之长或年富力强的人员,他
们离开企业对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
必须根据工作是否需要,严加控制,区别对待。
二、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凡是企业
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
们安心于现任的工作。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农村从事技术开发和各种经营工作的,
只要生产、工作离得开,应积极予以支持。
三、“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
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
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
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四、“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
原单位缴纳劳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