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安徽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报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08:47
我是08年毕业的。法律事务专业的大专生。
安徽的报考条件是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我档案应该在学校,可是我户籍从上大学就没转去学校,一直在家。请问我这种情况能报考么?
上面我说的很清楚,我档案在学校,户籍不在,应该我一直就没转过去。1楼是傻子吧?

你应该是可以的,不过你要证明你大学期间没有转户籍.我认为招考条件关键是没有就业,不在于是否户籍问题.只要你证明没有就业,那就可以.当然解释是必须的

有难度
奇怪
你没档案你在学校的时候平时的记录什么的都往哪里放?

安徽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公告

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下同)。

(二)报考条件

1、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人民警察的招录条件。

2、已退役士兵报考,须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限生源。

3、学历条件。报考以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层次职位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以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层次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层次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

5、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属于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