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1:57:43
外贸企业6月10日从外,购入货物一批用于出口(增票开票日同),到8月份报关出口.(而认证期限为一个月,货物直到8月份出口,)那是不是该发票应该在6月10日至7月9日之间认证,等到8月份出口后收齐所有单证后再申报出口退税?如果8月份这票货物转为内销了,那怎么办,没有抵扣了啊,(是不是税务局要打个证明什么的,再把上月认证的发票抵扣)?

1.首先应收到发票当月可以认证,也可以7月、8月认证,发票的认证期为90天。
2.若6月、7月认证,在增值税申报时,做在24栏,当月认证当月不抵扣,8月出口时,帐面做了外销收入后,将进项转出。
3。若8月内销,则到税务开证明,将进项进行抵扣

退税为出口日期后90天内,核销是180天内,是先核销后退税,因为不去核销的话,你的核销单退税联没有外管局盖章是没用的。现在你只能补税。国税局也会提醒你的。(转载),这是一个出口退税的日期问题,在锦程订舱中心的常用工具上看见的,参考。

我只知道你收到的内销票要在开具日期内1个月内认证。其他还是问一下你的主管税务机关吧。

是的要到税务部门申请开个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