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单方面打胎合法吗??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7:19:33
已婚女,丈夫不同意打胎.请问,女方单方面打胎会不会触犯法律? 妇女权益保护法-女方有生育的权利和自由,而婚姻法-夫妻双方都有生育的责任.请明确答复单方面打胎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谢谢!
另外,怀孕期间离婚有什么相关规定?

婚姻法-夫妻双方都有生育的责任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夫妻双方有一方存在不育症时,不能将责任推向另一方,等类似情况。

而不仅是妇女权益保护法,宪法中也规定生育权等人身权利是任何人不得干涉的。详细的说就是女方不想生育时,她要打胎,谁也不能干涉,因为生孩子虽说是两口子的事,但是最后还是女方实施(就是分娩),所以男方无权干涉。这主要是考虑分娩时的疼痛对女性造成的身体及精神上的伤害。这就是人权!

而男方若以女方不愿意生育为由而提出离婚的,不占优势,甚至会倒赔女方的钱。怀孕期间更是如此。

哥们,我也是男的,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这就是法律,没办法,你说现在社会女权严重也好,说男的没地位也好,但现实就是这样的。

反正你遇着的这个事,按中国传统思想来说,女方是很不讲道理的,男方是很受委屈的,但是法律上它就是站的住脚的,这也是有先例的,平常没看过《今日说法》吧。

我个人认为,你这事,还是得两口子商量,没有女的不怕生孩子疼的,可是也真没有几个女的因为这个就永远不要孩子的。根本问题是你还是没哄好你媳妇,她不愿生,或许真有苦衷呢,多关心她,把原因搞清楚,解决了,以后还好好过日子不好吗?干嘛动不动就想到离婚呢?是,她不理解你想要孩子的心情,这让你很生气,但这也只说明你们互相缺乏理解,注意,是说你们互相缺乏理解,就是说你也可能不够理解她的想法,所以说,多沟通,多商量,才是夫妻长久之道。

1、我国法律目前认为,胎儿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故母亲有处置自已身体的权利,不触犯法律强制性规定。有句俗语“堕胎不是犯罪、溺婴却是杀人”
2、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比如孩子系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等),女方可以提出,不受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之规定:“妇女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对于生育与不生育的权利,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进行决定。

另外,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里应该不是“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