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的内涵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13:11
十一月,沛公悉召诸县父老、豪杰,谓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民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逾之。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吾与诸侯约,这个约字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还有这个约字解释

两个约不是同一个概念哦!!

《史记·高祖本纪》

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入关中……这个“约”是约定之义。《汉语大字典》“约”字第⑸义项释曰:“以语言或文字预先规定须共同遵守的条件。如契约、条约、公约。”

“与父老约,法三章”中的“约”字却是省略之义。《汉语大字典》“约”字第⒁义项释曰:简缩;省略。唐代文人——张守节的《史记正义》也给《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作注曰:“约,省也。省减秦之烦法,唯三章,谓杀人伤人及盗。”意思是省略了秦朝的烦琐法律制度,只有三件事情不能放过:杀人者,伤人者以及偷窃。

因而前后这两个句子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因果关系。汉高祖原意是说,他与诸侯约定,谁先攻占咸阳,谁就为王,他先占了,当然他为王了。既然为王了,他为了让父老摆脱秦苛法之苦,把法律省略“到”只有三项杀人伤人偷盗者不可轻易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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