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工伤(手指断)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56:22
我一朋友的朋友在苏州吴江一工厂打工,现年16岁,前天晚上工作时被一加工材料的机台把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一关节处切断了,两个手指就这样被切掉了,拿着两个断了的手指去吴江市人民医院都不敢接受,到苏州人民医院完成了手术。
小女孩在出事后都没哭过,很坚强,也许她什么都不知道,部门主管要她别通知家人,她就不通知家人,问她有什么要求,她只说想让她姐姐能陪着她(因为她姐姐和她同一个厂上班),其他没有要求了。住院吃饭的钱厂子都没帮她付,只说先自己给,以后厂给报销(这个以后的事就难说了),她姐姐每天跑苏州又回厂子里住,跑来跑去的车费就花不少,对于刚成年的姐姐也是什么事都不懂,妹妹受伤了只知道哭,就连请假看妹妹都怕厂里不批。也没敢把事说给家人知道,她说家里困难,父母啥都不懂,她甚至是担心家人过来到苏州住哪?怎么才能进厂?
未成年工受这样的伤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啊?未成年可以上通宵夜班吗?她应该怎么办?谢谢大家能帮帮忙!!!

应该是7级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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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7级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等病情稳定后申请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有上保险,可以先让保险公司赔偿
差额部分,由单位赔偿
赔偿的范围和数额看你的鉴定结论
以上回答是基于案情的初步判断,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如还有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的前三个字就可以找到我,我再为你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