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劳动法的事情,今天老板直接炒我鱿鱼,我想告它..大家进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00:48
我是2008年9月14日进入这家公司的,大家查一查就能发现是中秋节那天,今天2009年7月20日中午大概一点钟这样,老板让我进去办公室说让我走人直接炒我鱿鱼了,并没有多得一个月的工资,我没有犯错,就因为他们叫了一个自家的亲戚来到这里,然后饭碗被抢了。
我在这里工作老板没有给我们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国家假,春节只放了7天,我加班一天,只给了我多一天的工资,我每个月工资900元,一个月两天休息时间(时间自定),上班时间为:9:00-12:00--12:30-17:30.
请问如果我要去劳动局去告他们的话要怎么告呀?需要什么证据吗?我们发工资没有工资条的。如果我要求全部赔偿我会得到什么赔偿呀?

1、不是去劳动局,是去劳动仲裁委:写好劳动仲裁申诉状,带上你的身份证、相关证据复印件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

2、证据:能证明你在该公司、什么时间进入该公司、工资水多少的证据。可以是公司员工花名册、你入职时的登记表格、你的工作证或上岗证、发工资时的签字表、工友证明等,可以是书面的证据,也可以是录音录像资料或证人证言等。

3、你可以要求的赔偿:
(1)自2008年10月14日至解除合同时的每月双倍工资。
(2)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
(3)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的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3)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你工龄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又因为是公司非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给双倍,即二个月工资。
(4)一个月至少应有4天休息日:多出的算你的加班时间。在有证据证明你加班了、加班时间长短时,可以索要加班费(平时加班应给150%工资、休息日加班应给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应给300%工资)、及所拖欠加班费25%的额外经济补偿。
4、请求劳动仲裁: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犯时起一年内。

5、劳动仲裁能否赢,关键在于你的证据是否充分,所以在和老板彻底闹僵前,一定要注意先收集好你需要的相关证据:弄僵后老板可能反口不承认、很多东西也会防着你了。

首先要去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
不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证据很麻烦,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别忘了每天去单位走一圈,拿着当天报纸拍照
否则时间长了,老板会说是你自己旷工太久
很多坏老板都来这手的,就是欺负你没证据,他可以随便乱讲
另外讲一句,没有合同和工资单确实很伤,但是你可以拿每天的停车票之类的东西,可以间接证明你上班的
打开思路,证据还是能搜集一点的
当然,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不是律师但我知道一点:没有劳动合同的话非常难!理性一点讲你是告不赢老板的,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劳动保障中心去咨询,而不是在网上等所谓的答案!吃一盏长一智!以后再找工作切记要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记得是合同!有的公司会拿协议来忽悠你,如果是协议的话是没什么保障的!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条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