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企业是否可以委托其他公司代收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4:12:21
本公司拟将注销,但还有部分尾款未收回(发票已经开完),我公司是否可以委托朋友的一家公司代收款?若可以,朋友公司收到款后是否还需要开票,若不需要怎么做帐?其中,还需要与我的客户签订什么协议不?请各位大侠指教,急急急急!
怎么没人呀!!!

首先,这种行为不违法。但是,这样做不提倡,这样做有税收风险。
因为这样做,容易出现甲公司为乙公司代开发票的问题。
加入甲公司一旦被认定为乙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公司取得的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抵扣税款

与你朋友的公司、以及欠款的债务单位三方签订一份权债转移协议,委托其收款,进行债权转移。

最简单的就是做个债权转移,把应收款都转给你朋友公司就得了!

与代收款公司先签订一份借款合同,那么代收款公司便不涉及开票或税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