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撞死一个人,但我方是次责,应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04:56
对方还有个7岁的女儿,58岁的老母,还有个丈夫,死者是城镇居民

如是2009年5月30后发生地交通事故,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约394657元,丧葬费约40775元,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裁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看其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老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照5年计算。其他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按照实际支出计算。上述费用均要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详情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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