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交通事故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57:20
我爸因交通事故住院快3个月了,责任认定为与车方同等,我爸是骑车过有红灯的斑马线时被汽车撞伤的,司机头两月内还和我们各付垫付了一半的钱,后一个月司机就没有再付过钱,现在人还没有医好,我们多次催他,均已无钱为由,一拖再拖,保险公司也以领导开会去了为由至今一分钱未赔付,我们的压力也相当大,我想打官司,讨回我们的合法权益,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做

按照法律规定:肇事司机没有垫付治疗费用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如果伤者确实经济困难无钱治疗的话,可以请交管部门出面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协调,由保险公司垫付;或者向交通事故救助中心协调。这都是法律规定交管部门的责任。

对方的保险公司是不会理会楼主的要求的,因为你不是他们的客户。
保险公司现在是不可能进行理赔的。因为治疗没有结束,也就是肇事司机(保险公司的客户)的实际损失还没有确定,保险公司无法赔付!

按照法律规定,待治疗结束或者伤残鉴定完毕,交管部门才出面调解赔偿问题。

楼主要是现在起诉的话,直接向法院起诉就是了,一旦开始起诉,交管部门就要退出事故解决了,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1、如果您有钱治疗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保留好有关的发票,待治疗终结后再向对方索赔;
2、如果您确实没有钱治疗你爸伤,可以在你爸授权下到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解决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3、您现在没有必要找对方或者是对方的保险公司,因为您的损失尚未最后确定,况且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有权不跟您谈。